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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小企业创新难、转型难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会同相关部门启动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和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工信微报,赞143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提出通过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等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推动中小企业形成自身技术和产品的独特优势工信部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总体保持恢复态势工信部副部长徐晓兰19日在工信部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表示,根据工信部调查和大数据监测显示,3月,中小企业采购、销售指数连续2个月回升。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总体保持恢复态势。徐晓兰表示,应对多重因素带来的冲击和挑战,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一系列助企政策,广大中小企业迎难而上、努力前行。今年以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总体保持恢复态势,预期进一步改善。其中,创新能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表现突出。值得一提的是,3月,“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营收利润率分别为9.6%、7.0%,展现出较强的韧性。徐晓兰说,当前中小企业企稳回升的基础尚不牢固,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提升综合实力、科技创新力、产业链配套水平。工信部近日会同相关部门启动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和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前者突出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围绕科技成果的产生与汇聚、供需双方精准对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重点环节部署一系列重点任务,后者通过质量提升、标准引领、品牌建设,不断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力。徐晓兰表示,工信部将坚持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强化政策惠企、环境活企、服务助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来源:工信微报、央视《新闻联播》
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3号)。 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2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3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4月17日8:00至5月17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3年5月12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申报书简表”)。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二专项受理处室“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稀土新材料”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由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受理。 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联系人:王先进 电话:028-86730775 邮箱:654218339@qq.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请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也可下载附件
@区内各相关企业: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 版)》(成高科创〔2022〕2号)精神,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拟于近日启动2023年第二季度独角兽(潜在)企业首次认定(见实施细则(十七)支持企业梯度发展-支持方向3)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成都高新区独角兽(潜在)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态化申报、季度认定、年度兑现方式安排。第二季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通”进行线上申报(网址链接:https://www.cdhtqyfw.cn/#/(高新通亲清在线企业服务平台),并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站首页选择“政务通”下拉查看更多,点击“2023年成都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首次认定奖励”查看申报指南后,点击立即申请,根据要求填写申报资料。 二申报条件1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属于电子信息、生物、新经济等产业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记录、重大负面报道,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非高污染低产出行业企业。其中纳入火炬统计范围的企业需配合火炬统计报送。2企业同一年度只能获得一个梯度的首次认定及奖励,同时满足两个及以上梯度认定条件的,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首次认定及奖励,已认定高梯度的不再认定低梯度。3企业未上市。4潜在独角兽企业: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为截止日期,企业成立5年以内(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或企业成立5年(不含)-10年(不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 独角兽企业: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为截止日期,企业成立不足10年(不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须在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估值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内容为依据。5被认定为成都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后,达到独角兽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成都高新区独角兽企业首次认定。6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7本政策与其他政策相重叠的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享受本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区级其他同类政策。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冲突的,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三申报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 此项材料无需上传。 2 成都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表(需下载模板,仅支持xlsx文件) 1、表格形式规范无改动; 2、内容填写完整规范。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4 企业上年度及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1、原件扫描件,加盖税务部门鲜章或电子章; 2、税种齐全; 3、税务机关为成都高新区税务局; 4、纳税时间覆盖2022年和2023年1—3月(按入库期打印); 5、2022年及以后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完税证明。 5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下载模板)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6 如申报材料覆盖时期内发生过企业更名的,需提供准予名称变更等工商底档材料 1、非必传项; 2、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7 截至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前企业最新一轮融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8 工商变更登记底档材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章程等股权变更证明材料) 1、工商变更登记底档材料需盖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档案专用章; 2、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9 新增投资收款回单等进账证明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10 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年),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须带注协出具的防伪二维码等防伪标识; 2、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11 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 四联系方式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科技企业培育处 王老师 028-63911980 系统故障咨询电话 028-85225102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ajscy@ca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指基于算法、模型、规则生成文本、图片、声音、视频、代码等内容的技术。 第三条国家支持人工智能算法、框架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推广应用、国际合作,鼓励优先采用安全可信的软件、工具、计算和数据资源。 第四条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符合以下要求: (一)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暴力、淫秽色情信息,虚假信息,以及可能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内容。 (二)在算法设计、训练数据选择、模型生成和优化、提供服务等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种族、民族、信仰、国别、地域、性别、年龄、职业等歧视。 (三)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不公平竞争。 (四)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采取措施防止生成虚假信息。 (五)尊重他人合法利益,防止伤害他人身心健康,损害肖像权、名誉权和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禁止非法获取、披露、利用个人信息和隐私、商业秘密。 第五条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生成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提供者”),包括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生成文本、图像、声音等,承担该产品生成内容生产者的责任;涉及个人信息的,承担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责任,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第六条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向公众提供服务前,应当按照《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第七条提供者应当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数据、优化训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负责。 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优化训练数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不含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 (三)数据包含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能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多样性; (五)国家网信部门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其他监管要求。 第八条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研制中采用人工标注时,提供者应当制定符合本办法要求,清晰、具体、可操作的标注规则,对标注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抽样核验标注内容的正确性。 第九条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第十条提供者应当明确并公开其服务的适用人群、场合、用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用户过分依赖或沉迷生成内容。 第十一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用户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承担保护义务。不得非法留存能够推断出用户身份的输入信息,不得根据用户输入信息和使用情况进行画像,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户输入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提供者不得根据用户的种族、国别、性别等进行带有歧视性的内容生成。 第十三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投诉接收处理机制,及时处置个人关于更正、删除、屏蔽其个人信息的请求;发现、知悉生成的文本、图片、声音、视频等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不符合本办法要求时,应当采取措施,停止生成,防止危害持续。 第十四条提供者应当在生命周期内,提供安全、稳健、持续的服务,保障用户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对于运行中发现、用户举报的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生成内容,除采取内容过滤等措施外,应在3个月内通过模型优化训练等方式防止再次生成。 第十六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生成的图片、视频等内容进行标识。 第十七条提供者应当根据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可以影响用户信任、选择的必要信息,包括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的来源、规模、类型、质量等描述,人工标注规则,人工标注数据的规模和类型,基础算法和技术体系等。 第十八条提供者应当指导用户科学认识和理性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不利用生成内容损害他人形象、名誉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不进行商业炒作、不正当营销。 用户发现生成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时,有权向网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九条提供者发现用户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商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为时,包括从事网络炒作、恶意发帖跟评、制造垃圾邮件、编写恶意软件,实施不正当的商业营销等,应当暂停或者终止服务。 第二十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或者终止其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服务,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3年 月 日起实施。
成都高新区各相关单位: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89号)要求及《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急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成人社办发〔2022〕177)精神,现就2022年度成都高新区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申请企业应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高新区,属于成都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重点产业企业。重点产业链清单目录(二)申请人应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目录》)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2022)》(成都人才白皮书)中三星紧缺人才标准(《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2022)》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51955/2022-05/17/content_f7270a0f33064620803a18fff5e762f1.shtml)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2年)Ⅰ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沃尔夫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Ⅱ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除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之外的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Ⅲ类:地方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天府峨眉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四川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蓉漂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第一完成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Ⅳ类:其他高级人才。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级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其它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根据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三)引进人才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间为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应为3年及以上(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一致,不含退休人员)。(四)申请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所获职称应为工程、自然科学系列并通过评审取得(不含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取得的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市(州)及以上人社(职改)部门通知批文时间为准。同一个人且同一专业技术职称级别的,不重复享受补贴。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除外)、通过同级转评专业、先评高后评低、职称融通等方式取得的职称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二、奖励标准(一)引进人才安家补贴1.符合《目录》中Ⅰ类、Ⅱ类、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2.符合《目录》中Ⅳ类条件之一的人才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22)》中紧缺度3星的需求岗位及要求一致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二)企业引才补贴按其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三)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1.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2.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6000元一次性补贴。三、申报材料(一)申报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4.引进人才社保缴纳证明等。(二)申报企业引才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1.《成都市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与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引才协议、费用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 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三)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1.《成都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专业技术人才的身份证、职称评审通过文件、职称证书、聘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所获职称证书属非成都市本级人社部门发放的,还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四、申报要求请成都高新区各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线上初审、现场审核、报送纸质版材料。(一)线上初审企业须于2023年1月4日(星期三)至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期间,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单位服务”下的“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登录上传申报材料(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8-87706958)。登录时须使用四川CA数字证书(K盘)(可点击文末阅读全文下载附件查看办理流程),如企业已有四川CA数字证书(K盘)的,可不再新办。(二)网上预约高新区初审通过后,下载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并在用人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所有附件材料加盖公章整理整齐。在“成都高新人才”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预约(优先办理)”处选择“预约排号-人事代理服务-项目申报”进行预约办理。(三)现场审核预约成功后按约定时间到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原件复核。1.取号。现场取号机上选择“网上预约取号”后等待叫号办理。2.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3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文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5155164、028-85322887地点: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区)2楼C12-C15号窗口地址:益州大道中段999号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市政府“三个做优做强”产业“建圈强链”、制造强市等战略部署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以创新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都高新区启动实施中试跨越行动计划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解决产业发展痛点,构建产业生态进一步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构建竞争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中试跨越行动计划✦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核心竞争力在于科技成果产业化。中试作为科研成果实验室小试和产业化发展之间承上启下的环节,一端连着创新,一端连着产业,是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转化器”,衔接上下游产业链的“连接器”。中试平台不仅助转化,吸引团队,聚集人才和项目,帮助科技成果转化跨越“死亡之谷”,更能赋能产业,提升现有产业能级,孵化未来产业。▲摄影 陈伯全未来五年,成都高新区将设立50亿元中试平台建设基金,新建20个中试平台,服务1000个中试项目,实现200个创新产品上市,孵化100家创新型科技企业,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有力支撑成都高新区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助力西部(成都)科学城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策源高地和引领西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为成都奋力打造中国西部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首批十个平台招引方向发布打造面向制造服务的开放型载体成都高新区要建设的中试平台是指第三方专业化机构在特定产业细分领域,构建工程化能力,为本土科技企业(团队)转化科技成果提供面向制造服务的开放型载体。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重点在提供制造服务,为制造业赋能,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聚焦产业链,准确把握产业链关键环节结合市场调研及本土企业需求摸底成都高新区发布首批十个平台招引方向首批十个招引方向● 功率半导体● 集成电路制造材料部件装备● 先进制程车规级芯片● 智能传感芯片● 智能硬件● 电子电路设计与制造● 医疗器械医工融合● 生物药物CMO● 车载智能系统● 先进陶瓷材料▲摄影 蒋海涛首批十个方向中,既有主导产业强链补链环节——比如功率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材料部件装备、医疗器械医工融合、智能硬件等,又同时瞄准新兴产业赛道提前布局——如先进制程车规级芯片、车载智能系统、智能传感芯片。成都高新区将面向全球招募链主企业、高校院所、新研机构、三方机构等各类主体以市场化方式建设,实现中试平台快速破局,让主导产业各领域均有高质量中试平台作为支撑,解决产业发展痛点,构建产业生态,持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此次招引的建设主体要有“瓦特式”核心人才,‘瓦特式’核心人才是指具备科研思维的工程师,可链接科学与工业、技术与生产;要有建设中试平台成功经验或者良好基础,如资金、产业链资源等资源丰富的链主企业、专业机构、科技园区等;还需要一批技术、工程、市场及数据管理等人才组成的复合型运营团队;搭建‘中试+投资+孵化’商业化运营模式,实现从技术服务到投资收益的全链条盈利。——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摄影 蒋光丛目前,成都高新区已建成中试平台8个,在建4个,主要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新经济主导产业领域——如上市企业康诺亚投资建设西部首个支持美国FDA、欧盟EMA和中国CFDA的抗体药物CMO中试平台已投运;万应微电子正在加快建设西南地区唯一一家面向集成电路高端用户的先进封测技术产学研用中试平台,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具备服务制造业的一定基础。推出中试十条政策50亿元设立国内首支中试平台建设基金区别于国内中试平台支持政策惯有的建设补贴、服务补贴做法,成都高新区充分调研中试平台建设主体和用户主体的需求,从平台建设、项目孵化、人才保障、中试项目、金融资本五个维度推出“中试十条政策”。该政策覆盖面广、力度大、显示度高,建设中试平台最高可获5000万元支持,重大突破型平台可量身定制支持政策,中试项目最高可获1000万元支持。▲摄影 simon在平台建设方面,成都高新区创新提出建设两类中试平台——产业突破型产业突破型中试平台是聚焦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瞄准最前沿、投入大、专业性强且社会力量相对缺位的环节,推动产业纵深发展;产业培育型产业培育型中试平台则是提供成熟产品的集成或帮助想法变成产品,满足大量创业团队和中小微企业需求,推动产业横向发展。▲摄影 蒋光丛为广泛招募市场主体落地成都高新区,该政策中有一半是支持平台建设,涉及房租、装修、设备、运营、贷款、孵化等条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试平台重资金投入的压力。五年对中试平台给予最高900万元房租补贴、500万元装修补贴、1500万元设备补贴、500万元服务补贴、100万元贷款贴息和1500万元创建孵化器奖励。针对产业突破型中试平台,将量身定制政策。此外,政策还提出出资50亿元设立国内首支中试平台建设基金,全部投向中试平台,有效破解市场不敢投、不愿投中试平台的困境。政策还明确,将针对中试平台及使用用户分别给予服务和使用补贴。▲摄影 龚全意企业说给中试平台和用户服务和使用补贴这条政策非常好,既能降低企业项目使用平台成本,又能增加中试平台吸引力,提升中试平台市场化造血能力,加速‘技术-中试-产品’转化,可以有效培育中试服务市场。——深圳金百泽云创工场副总经理 田洋这是我们所见到的国内首支专业投向中试平台的基金,该基金联合专业力量一起下深水,聚焦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专注创新成果和产业化间“桥梁”的建设投资和长期陪跑。此举对提升区域优势产业集群竞争力有重大带动作用,通过基金投资实践,有助于提高我国相关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关键共性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中信聚信投资总监 吴波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打造全国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按照市委市政府“三个做优做强”、产业“建圈强链”等战略部署安排,成都高新区加快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生态,构建竞争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摄影 蒋海涛成都高新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生态创新中心相继落地,获批组建全国生物医药领域唯一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精准医学产业创新中心,四川省首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超高清视频创新中心;创新平台多点突破,省级以上创新平台437家,其中国家级平台60家,西部领先;创新人才量质齐升,国家级和省级人才1047人,居国家级高新区前列,全国率先探索“揭榜挂帅”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已聚集院士等技术产业专家260人;创新企业厚积成势,高企数量占全省1/3,累计培育上市企业59家,科创板企业10家,位居中西部园区第一。▲摄影 王智超此次中试平台招引清单是成都高新区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策划发布,长期有效,欢迎各领域企业、高校院所等具有专业建设和运营经验的单位前来咨询接洽。——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下一步成都高新区将深入开展中试平台招引落地工作形成服务本地及周边省市乃至全国的科技成果项目及企业的能力集聚中试平台配套的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力争建成全国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
元宇宙作为数字技术最巨量的应用集成和数字经济最丰富的应用场景,是未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大陆新蓝海。为主动把握元宇宙产业发展机遇,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更好助力智慧蓉城、制造强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发展目标到2025年,成都元宇宙产业体系初具雏形,构建起完整的成都元宇宙产业链,研究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引进培育一批优质企业、融合打造一批特色应用场景、开发储备一批城市IP,对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治理形成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元宇宙以虚促实、以虚治实的价值实现,提升实体经济生产效率、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在关键产业方面通过重点扶持元宇宙相关产业,构建独具成都特色的元宇宙前沿产业集群,重点建设2个元宇宙产业发展集聚区,“元宇宙”相关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在核心技术方面通过攻关区块链、人工智能、感知交互、数字孪生等元宇宙基础核心技术,建成一批元宇宙技术研究和创新平台,形成一批技术标准规范,建立起元宇宙技术创新体系,为元宇宙发展抢占产业源点。在市场主体方面通过招引链主企业、培育核心企业、孵化创新企业,引进培育10家具有行业竞争力和带动力的“链主企业”,培育100家细分赛道核心企业,孵化一批创新企业,形成元宇宙企业梯度集群。在应用场景方面通过构建工业、消费、医疗、智慧城市等生产、生活、城市治理方面的重点元宇宙场景,推出100个以上融合赋能的创新应用场景,形成元宇宙场景建设路径,健全城市元宇宙场景体系。在内容储备方面通过打造元宇宙城市IP集群、激发元宇宙内容创造、推动数字资产流通交易,为元宇宙产业的长远发展储备“内容富矿”。在创新生态方面通过夯实元宇宙产业发展基础、健全元宇宙产业要素生态、统筹元宇宙发展与安全,加速培育、筑基夯实元宇宙产业发展生态,形成元宇宙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重点任务开展元宇宙重点赛道珠峰行动做强算力赛道加快构建“超算+智算+云计算+边缘计算”城市算力架构,强化大规模并行计算、分布式计算、云计算等高性能计算研发能力,布局隐私计算、边缘计算、类脑计算、生物计算等前沿技术,鼓励面向海量数据的新型计算芯片及融合架构、关键模块和设备的开发。加快四川数字资产交易中心建设,搭建算力交易调度平台,推进城市算力资源交易。做强工业软件赛道依托国家级工业软件协同攻关和体验推广中心,推动典型场景适配验证、上下游解决方案融合、工业软件标准研制和工业软件体验推广。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应用生态,推动工业知识和机理模型沉淀形成工业软件,鼓励工业APP向平台汇聚,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行业标杆平台。做强游戏娱乐赛道推动游戏开发商由内容生产向内容工具平台迭代。支持自研3D引擎,运用云渲染、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研发制作可编程、再开发类游戏产品,开发体验更真实、互动更便捷的数字娱乐产品,培育一批品牌号召力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原创元游戏。做强数字孪生城市赛道发挥商业卫星产业优势,支持开发自主可控的卫星数字城市建造引擎,提升公共地理空间数据采集、运营和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快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的全面连接和高度协同,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培育城市数字空间运营商,探索数字孪生城市向企业、个人开放共用新模式。开展元宇宙核心技术攻关行动攻关元宇宙支撑技术聚焦元宇宙技术逻辑,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网络安全等直接关联技术和先进计算、海量存储、区块链等基础架构技术。加快元宇宙互联网生态环境构建,探索Web3.0技术研发和生态发展,抢占下一代互联网风口。发展新型显示,加快光纤扫描、浮空投影、裸眼3D、空间成像等技术的应用开发。攻关元宇宙交互技术聚焦元宇宙虚实融合,加快发展位置感知、人机互动、感官触达、环境支持等连接交互技术,培育智能穿戴、脑机接口等细分领域的消费级产品及行业级解决方案,突破人机交互瓶颈。重点推动VR/AR/MR/XR的技术升级,面向工业生产、虚拟社交、沉浸式娱乐、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发差异化终端产品。攻关元宇宙造物技术聚焦元宇宙创世居民,围绕虚拟形象关键技术攻关及周边衍生产品开发,重点突破高速动态建模、形体驱动框架、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等基础技术,鼓励企业研发数字建模、数字设计、数字人等数字生物生产工具和技术平台。发展智慧大脑、情感计算等新算法,提升数字生物在数字营销、在线培训、电商直播、影音娱乐、服务咨询等领域的应用沉浸感。开展元宇宙市场主体引育行动引育链主企业培育元宇宙“城市合伙人”,支持国内外新经济头部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来蓉设立元宇宙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创新平台、孵化基地等。壮大元宇宙“行业带头人”,聚焦智能终端、数字工具、集成应用等领域,培育引进一批技术集成能力强、产业链上下游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鼓励链主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构建创新共同体、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元宇宙产业链向生态圈拓展。培育核心企业支持成都“芯屏端软智网储”企业抢占元宇宙新赛道,围绕元宇宙基础技术、交互技术、造物技术开展技术攻关,推动元宇宙相关显示、感知、终端设备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设备代工。集聚一批交互设备、测绘建模、游戏动漫、内容制作、数字资产交易等细分赛道的元宇宙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孵化创新企业支持各区(市)县为初创型元宇宙企业、创新团队提供研发平台、网络环境、算力资源、城市数据资源库等基础服务,协同相关机构提供人力资源、知识产权、股权投资、战略咨询、法律咨询等增值服务,加快孵化一批元宇宙创新企业。鼓励链主企业、核心企业将创新企业纳入产业生态,协同开展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开展元宇宙应用场景融合行动共创“元工业”场景围绕“制造强市”建设,发展工业数字孪生,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工业无人机等领域,培育一批“元宇宙+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场景,打造新一代工业软件。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孪生平台,参与工业领域“元宇宙”标准规则制定,推动数据、协议、规则统一,实现互联互通。共创“元消费”场景鼓励商圈、商场引入增强现实、声光等新技术,建设虚拟试穿、AR导购、AR互动游戏等数字消费场景。创新线上购物体验,融合沉浸式、数字人等技术,发展虚拟品牌代言、虚拟直播带货、虚拟购物体验,拓宽线下商业运营模式。共创“元健康”场景鼓励建设元宇宙医院,搭建医疗三维辅助诊疗平台,开展智能导诊、辅助检查、自动诊断等服务。推进人工智能在检查影像和数据分析领域的应用,鼓励医院采用智慧手术室、手术机器人等辅助设备,为病情分析评估、手术方案制定、手术精准实施提供数字化、智慧化支撑。鼓励三维成像、分子模拟等技术在新药研制、病理研究领域的应用。共创“元教育”场景鼓励运用虚实融合MR教学系统、数字孪生智能实验台、XR训练系统、沉浸式VR教学系统等技术装备,发挥元宇宙沉浸式、高感知互动特性,提升教学过程情景真实性、课堂互动性、实验感知性,突破传统线上教育培训瓶颈。鼓励研发新型教学产品,发展各类数字孪生校园、虚拟现实课堂、数字人教师、仿真教学设备,建设虚拟化教育基地。共创“元文旅”场景活化武侯祠、杜甫草堂、金沙遗址、宽窄巷子等内容IP,推动景区、文博场所、主题乐园、特色街区等深度运用XR、MR等技术,开发线下主题场景与线上开放世界相结合的文旅新形态。鼓励开发数字原生内容,扩大数字藏品规模,拓展元文旅经济发展新路径。共创“元娱乐”场景支持开展虚拟演艺赛事,引导全息投影、体感交互等技术与赛事、演唱会、音乐会深度融合,打造沉浸式“云现场”,提升传统演艺赛事体验。发展元影视,鼓励影视与广告行业采用元宇宙形式进行虚拟拍摄与制作。发展元社交,鼓励发展具备实时互动、多人参与、沉浸体验的新型社交平台,支持虚拟形象、数字空间、数字创作等社交工具创新应用。共创“元会展”场景支持举办沉浸式元宇宙会展,搭建云展示中心、云活动中心、云会场,推广数字虚拟主持人、全息投影演讲、AI人工智能客服、智能同声传译等技术应用,丰富云体验、云展览、云交易、云推介、云洽谈一站式云服务,塑造运维本地化、场景本土化、内容特色化的“成都味”元宇宙会展品牌。共创“元金融”场景建设数字资产交易中心,规范元宇宙产品交易,提供元宇宙数据确权、脱敏脱密、定价、交易、资产管理以及安全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打造虚拟营业厅,构建线上线下虚实互补的客户交互模式,提供信息对称、业务透明、体验多元的金融服务。共创“元蓉城”场景围绕“智慧蓉城”建设,打造一体化、智能化、集约化的城市数字基座,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开发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智慧化应用场景,提升城市敏捷治理、科学治理水平。鼓励利用元宇宙技术对城市风险进行动态模拟和实时监测,提升城市应急处置能力。优化智慧政务服务,建设虚拟办事大厅,开发场景式服务导航,提升办事体验。开展元宇宙产业内容储能行动储备成都元宇宙IP建设城市元宇宙IP库,全面梳理成都城市人文IP,加强天府之国、太阳神鸟、三国文化、熊猫、都江堰、西岭雪山等城市级IP保护。全面挖掘成都原创IP,加强品牌授权和形象营销,鼓励企业活化城市IP资源,推动IP衍生品开发。丰富元宇宙产品内容鼓励创作者经济,建立用户生成内容的激励机制,支持发展专业用户生产内容(PUGC)、职业生产内容(OGC)、多频道网络(MCN)、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等生产新模式。支持元宇宙平台型企业、内容生产商、创世居民共同制订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完善数字资产、数字藏品、数字影视版权等合规交易机制。强化元宇宙产权保护鼓励建设元宇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品牌指导、咨询、培训、预警监测等公共服务。支持专业机构、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建立元宇宙知识产权资源库,开展元宇宙领域知识产权咨询、申报、评估、交易、保护、收储等全链条一站式服务,打造元宇宙知识产权交易高地。开展元宇宙产业生态筑基行动夯实元宇宙基础设施推动传输网络扩能,加快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第六版互联网协议(IPv6)规模化应用。超前布局未来网络,培育5G+、6G、卫星互联网等未来网络形态。建设元宇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超算中心、智算中心基础平台服务能力输出,推动脑信息与类脑研发平台、天府绛溪实验室等高端创新平台开放应用,降低中小型企业向元宇宙方向的业务转型成本。健全元宇宙产业要素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将元宇宙人才需求纳入人才开发指引,发布元宇宙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建立元宇宙人才政校企协同培养机制,鼓励在蓉高校新设元宇宙相关专业。推进公共数据和城市算力开放共享,鼓励元宇宙企业参与数据和算力交易应用,创新打造多样化产品。建立元宇宙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现有产业基金、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元宇宙产业开发。统筹元宇宙发展与安全坚持“不错过机遇,不纵容风险”的原则对元宇宙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对涉及民生、个人隐私的元宇宙企业加强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元宇宙价值伦理、虚拟空间意识形态等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打击违法违规活动,防范金融领域过度投机、恶意炒作等现象。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元宇宙场景新模式、新业态开展小范围试点后逐步推广。四、保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将元宇宙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市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日程,建立元宇宙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综合研判全市元宇宙产业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环节,协调解决跨部门的重大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地实施。坚持场景赋能紧扣元宇宙产业发布城市机会清单,释放元宇宙城市场景机遇,推进元宇宙城市机会共享。建设元宇宙创新应用实验室,支持龙头企业、平台型企业围绕应用接口和标准规范带领中小企业开展集群创新。建设元宇宙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符合元宇宙产业发展需求的场景项目。注重智库支撑成立成都元宇宙研究中心、成都元宇宙协会(产业联盟),为元宇宙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为元宇宙市场主体、从业人员、服务机构提供方向指引和专业培训。鼓励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元宇宙技术研究院,打造元宇宙关键共性技术与通用能力的公共服务平台、高端协作研究平台。推动标准制定加快数据管理规范、数字空间社交规则、数字资产交易规则、后台身份管理规则、虚拟空间法制规则等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出台元宇宙团体标准,积极争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以场景建设牵引带动行业标准建设,通过试点探索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强化行业交流举办面向国际国内的成都元宇宙节、展、会、赛等行业交流活动,组织跨界元宇宙活动,推介成都元宇宙核心技术、场景案例和头部企业,向世界分享成都元宇宙研究成果、展示成都元宇宙形象能力。优化载体建设支持高校、企业联合设立元宇宙众创空间、孵化基地,鼓励各区(市)县结合产业优势、生态本底发展元宇宙专业园区,在城市新区落地试点元宇宙前沿技术,集聚全域元宇宙应用场景,建设元宇宙示范区。
各相关企业、机构: 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版)要求,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开展2022-2023年科技创新活动备案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条件12022年1月1日之后在高新区内外举办的科技创新活动。2申报主体应为活动的主办或承办方,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主体工商、税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管理规范,正常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3举办成都高新区品牌活动或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产业峰会、行业论坛、创享会、企业培育、业界共治、“四派人才”(学院派、海归派、蓉归派、创客派)招引等科创活动,宣传和推广成都高新区的产业政策及营商环境,推动成都高新区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和企业;4在活动开展前15个工作日于受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名称、主题、时间地点、拟邀嘉宾、活动目的及意义、活动内容、宣传及预期效果、预算、相关部门推荐意见等内容,经受理部门备案认定后纳入补贴范围;5与成都高新区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并获得资金支持、已获得成都市及成都高新区类似奖励资金的创新创业活动,不再进行补贴。 二补贴标准1支持各类主体举办与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科创活动,经认定后,按照活动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2对于2021年1月1日(含)后,并于2022年10月15日前备案的科技创新活动,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0〕7号)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1版)要求支持条款“支持各类主体在成都高新区内外举办与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科创活动,经认定后,按照活动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执行。 三备案地点报送地点: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1号楼C区3楼 受理咨询电话:028-81133965 附件科创活动备案表(2022年度)☝请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也可下载附件